厦门婚外情调查无效婚姻的情形
- 时间:
- 浏览:216
- 来源:
无效婚姻是指当事人双方在形式上缔结了婚姻关系,但是,由于不具备法定条件或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,该婚姻不具有合法婚姻的法律效力。厦门婚外情调查根据我国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在下列情形下属于无效婚姻:
(一)重婚的。无论是一方有配偶还是双方有配偶,二人结婚均属于重婚;
(二)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不能结婚;
(三)婚前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婚后没有治愈的。哪些疾病属于“医学上认为不应当结婚的疾病”,《婚姻法》没有明确规定。在司法实践中,确定某人是否患有不应当结婚的疾病,需要参照其他的法律法规,如《母婴保健法》。
(四)没有达到法定结婚的年龄。根据《婚姻法》的规定,结婚年龄,男不得早于二十二周岁,女不得早于二十周岁。
被人民法院确认为无效的婚姻,当事人之间自始至终不具有夫妻之间的权利义务。双方之间产生的纠纷,按同居纠纷处理。